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多国驻蓉驻渝总领事成都共话交流合作愿景******
中新社成都2月2日电 (记者 岳依桐)“饮食文化是日中两国民众文化交流的重要部分。成都市民对多元饮食文化非常包容,消费力也不断提高。很多日本相关领域的企业都非常关注成都市场。”2日晚,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总领事高田真里在成都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当晚,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3年领事官员新春联谊会上,来自19个国家的驻蓉驻渝领事官员齐聚一堂,共话交流合作愿景。多位总领事看好成都乃至中国西南地区发展前景,冀深化往来。
新加坡驻成都总领事馆总领事陈子勤对新加坡与四川在创新领域的合作信心十足。他认为,尤其是在两地年轻人充满创新精神的当下,政府应该加强支持力度,通过搭建交流平台等方式,鼓励他们寻找机遇、发挥潜力。
“2023年应该是非常忙碌的一年。”匈牙利驻重庆总领事馆总领事葛凯达笑道,随着线下商务活动、文化交流活动频率提高,领馆将不遗余力地推动匈牙利和四川在多领域深化合作。“汽车、医疗设备、绿色能源等产业是匈牙利的优势产业,期待与四川在这些行业合作共赢。”
“目前在四川投资的荷兰企业数量约40家,相信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一数字能够实现增长。”荷兰驻重庆总领事馆总领事包适告诉记者,对于荷兰企业而言,2023年是挖掘在华投资机遇的一年,随着人员往来的恢复,企业之间的交流也更加方便。“相信企业家们来到四川,了解这里的市场活力后,投资也将随之而来。”
包适表示,在文化交流领域,荷兰和中国的艺术家也能为双方民众带去更多艺术享受,从而深化交流。“我们对旅游业的发展也十分乐观,热烈欢迎中国民众到荷兰旅游,感受荷兰文化。”
当晚的活动还发布了《“家在成都”生活指南》。该书包括“初来乍到怎么办、玩转蓉城大攻略、工作创业要找谁、家在成都要知晓”等主题,旨在助力中外“蓉漂”更好在成都工作生活。(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